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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宣传员评选的通知

为表彰先进典型,激发榜样力量,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开展我校宣传工作,推动我校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宣传工作实际开展情况,决定开展2024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宣传员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:各二级单位

    2.优秀宣传员评选范围:各二级单位宣传员

二、评选名额
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:3个

2.优秀宣传员: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人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1)新闻宣传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党管媒体”的原则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弘扬主旋律,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重点工作,服务学院发展建设。

2)有专门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。配备新闻媒体管理人、兼职宣传员、教师通讯员、学生通讯员,重视新媒运营团队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、交流学习,不断提升学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的新闻素养和业务水平。新闻稿件真实、准确。

3)考核指标:1.中央级主流媒体《人民日报》光明日报》《解放军报》《经济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》《农民日报》《中国青年报等,含中央级网络新媒体 10 分。2.省部级主流(《新华日报》《扬子晚报》《现代快报等,含省部级网络新媒体5分。3.地市级媒体加 3分(《镇江日等,含市级网络新媒体4.县市级媒体(《丹阳日报等,含县市网络新媒体2分。5.内媒体学院主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 1分。一篇新闻稿件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累计加;被同级多家媒体采用计一次分数。

2.优秀宣传员评选条件

1)新闻宣传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党管媒体”的原则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弘扬主旋律,紧紧围绕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,服务学发展建设。

2)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、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展情况,及时向学校报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、提供相关新闻线索、完成相关宣传报道并能提供高质量的新闻图片新闻视频;高质量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网站、宣传栏、新媒体平台等新闻宣传阵地建设,完成相关宣传报道;做好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。

3)新闻信息的发布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按照学校发的《关于加强新闻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》执行,确保闻信息准确、安全、及时、有效。

四、评选时间

1.新闻稿统计时间范围:2023年12月11日—2024年12月10日。

2.各二级学院填写《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一)《优秀宣传员申报表》(附件二)于2024年12月12日16:00之前纸质材料交至党群工作部正德楼101办公室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zbxydqgzb@126.com联系人:左超然,联系电话:0511-88150101。

五、奖励方式

向评选出的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宣传员颁发奖状和奖金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党群工作部

2024年12月2日

附件一: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
附件二:优秀宣传员申报表

关于开展2024年先进宣传集体和优秀宣传员评选的通知



  • 更新时间

    2024年12月0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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