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表彰先进典型,激发榜样力量,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开展我校宣传工作,推动我校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宣传工作实际开展情况,决定开展2024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宣传员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:各二级单位
2.优秀宣传员评选范围:各二级单位宣传员
二、评选名额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:3个
2.优秀宣传员: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人
三、评选条件
1.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(1)新闻宣传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 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党管媒体”的原则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弘扬主旋律,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,服务学院发展建设。
(2)有专门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。配备新闻媒体管理人员、兼职宣传员、教师通讯员、学生通讯员,重视新媒体运营团队的队伍建设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、交流学习,不断提升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的新闻素养和业务水平。新闻稿件真实、准确。
(3)考核指标:1.中央级主流媒体(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解放军报》《经济日报》《科技日报》《工人日报》《农民日报》《中国青年报》等,含中央级网络新媒体)加 10 分。2.省部级主流媒体(《新华日报》《扬子晚报》《现代快报》等,含省部级网络新媒体)加5分。3.地市级媒体加 3分(《镇江日报》等,含地市级网络新媒体)。4.县市级媒体(《丹阳日报》等,含县市级网络新媒体)加2分。5.校内媒体(学院主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) 加1分。一篇新闻稿件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,可累计加分;被同级多家媒体采用计一次分数。
2.优秀宣传员评选条件
(1)新闻宣传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 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党管媒体”的原则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弘扬主旋律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,服务学校发展建设。
(2)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、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,及时向学校报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、提供相关新闻线索、完成相关宣传报道,并能提供高质量的新闻图片新闻视频;高质量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网站、宣传栏、新媒体平台等新闻宣传阵地建设,完成相关宣传报道;做好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。
(3)新闻信息的发布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按照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加强新闻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》执行,确保新闻信息准确、安全、及时、有效。
四、评选时间
1.新闻稿统计时间范围:2023年12月11日—2024年12月10日。
2.各二级学院填写《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一)《优秀宣传员申报表》(附件二)于2024年12月12日16:00之前纸质材料交至党群工作部正德楼101办公室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zbxydqgzb@126.com,联系人:左超然,联系电话:0511-88150101。
五、奖励方式
向评选出的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宣传员颁发奖状和奖金。
党群工作部
2024年12月2日
附件一: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附件二:优秀宣传员申报表